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东莞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东莞住房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东莞的公积金怎样可以全部取出?
1.
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
持东莞市公积金管理处或办事处审批盖章的提取单、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卡及有效***,到银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
3.
非东莞市户籍员工终止劳动关系、退休员工销户提取公积金需要委托银行审核,申请人需要递交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材料、退休证明、***等,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到银行公积金业务处理网点申请取出。
东莞公积金办理流程?
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先到单位***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二、提取条件、资料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租房提取的额度如何计算?
租房提取的额度按照以下规则计算:
(1)自《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之后、申请日之前(不含申请当月)缴存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即4月1日后开始可以提出申请;
(2)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
(3)符合缴存月份的按照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0%且不超过540元的规则计算。
我们在进行办理公积金的提取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来进行办理的。对于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和流程来说,我们一般是通过由公积金中心核准、委托银行审核以及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等方式来进行提取,每一种方式的流程是不一样的,我们要注意区分。
东莞公积金每年几月份调整?
东莞公积金每年七月份调整一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7月份会对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并结息。
企业应该根据员工上一年度7月到本年度6月的平均工资适时调整员工缴费基数,公积金7月调整后会在当月的员工缴存金额上体现出来了。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东莞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东莞住房公积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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