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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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医保报销范围和额度?

城乡医保也是居民医保,医保报销的范围是医保规定报销的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以及囯家基本药物规定的能报销的药费等。报销的额度各地有差别。我们这里规定,普通病门诊最多报200元,有慢***最多每年报3000元。住院每年最高报20万元,超过后商业保险再可以报30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统筹享受哪些待遇?

1.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区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住院业务)、村级卫生所(室)。

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建档立卡城乡居民,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0元;除建档立卡人员外的其他城乡居民,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0元。

3.起付标准:无年度起付线。

4.支付比例:报销比例70%。

社会保险统筹主要有什么项目?

根据《劳动法》第70条规定,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对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分配消费品的一种形式,属***管理经济的一种职能。它主要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并强制实施的。社会特定的主体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项目是依法确定的。基本保险的缴费标准和保险金支付标准是依法确定的,任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必须按标准缴费。    (2)互济性。社会保险是按照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不同的保险种类分别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遇到劳动风险的劳动者获得的社会物质帮助是社会风险平均化的结果。社会保险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来实现的。    (3)非盈利性。社会保险是由***的专门机构承办经营,保险金的筹集、经营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不允许参与可能使保险金流失或可能受到损失的活动,必须与商业保障区别开来。    (4)普遍性。社会保险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实施的,不管其所有制性质如何都必须参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统筹范围的扩大和统筹措施的完善,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会越来越广,社会保险程度也会相应提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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